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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都路沿路绿化景观出新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6浏览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都路沿路绿化景观出新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都路沿路绿化景观出新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沿路。

      3、招标规模:本项目造价约390 万元。

      4、工期要求: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其中须确保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绿化苗木的种植。

      5、质量标准: 合格。

      6、招标范围:新都路沿路绿化景观出新工程包工包料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具有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验收文件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

      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各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2、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

      3、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 日9 时00 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4款。

      七、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东方集团网(http://www.ycdfjt.com/)发布。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6#楼十楼1011室

      联系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0869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6室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057636、15962085696

      附件:新都路沿路绿化景观出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