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发展和业务服务需要,盐城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员、保洁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0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盐城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保安员、保洁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盐东方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开发布,公布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要求及工作程序等。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4日—10月20日。
2.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或递交纸质报名材料到报名地址。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3. 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关工作经历等报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 盐城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本招聘公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技术资格、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关系等。
2. 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和录用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3. 对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集团将另行通知(电话、短信或邮箱方式)考试时间及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面试
本次招聘只组织一次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不再安排笔试、复试或其他考试环节。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所有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形时,追加一轮面试,加面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考察。
组织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排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岗位要求、不适宜履职的健康问题。
(六)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盐东方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协议。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说明事项
在考察、体检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由集团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及候选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按考试最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86973(集团纪委)、0515-68086508(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
本公告由东方物业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5-81690167。